10月26日,深交所向阳光城发送关注函,要求其核实说明上周发布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而阳光城须于11月1日前将有关书面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该关注函所关注的事项主要与今年3月底阳光城终止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前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0元/股的受让价格有关。
具体来看,关注函显示,阳光城曾以“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原因”、“员工离职”、“公司业绩”等为由,取消了前次员工持股计划,但又在短期内筹划实施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此,深交所要求其说明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而由于前次员工持股计划曾分四期解锁,各期对应的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深交所要求其说明主要原因以及考虑,是否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规划与经营状况,公司拟通过何种方式确保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切实产生激励效果。
受让价格的问题上,深交所要求阳光城说明0元/股的定价方法、依据及其合理性,以及如此受让回购股票是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竞争力,以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阳光城说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的任职情况、岗位职责、具体贡献等补充说明参与对象选取的方法及其合理性;以及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据悉,10月20日,阳光城发布《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草案》显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各期对应的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分别为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2024年净利润为正且较2023年增长20%、2025年净利润为正且较2024年增长2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曾表示,此类员工持股计划能够防范员工流失,对于稳定企业人员和管理资源等都有积极的作用,是可供其他上市房企参考和模仿的策略点。